做股票要堅持長期價值投資,做期貨跟要隨趨勢順勢而為,這些投資道理對於不少投資者已經是老生常談了。但實際大多數人仍然沒有很直觀的認識,我們可以看看查爾斯-艾里斯《投資藝術》只提到的兩組數字,應該說這兩組數字對於我們的投資生涯有很大的啟迪。
第一組數字是關於在 1940 年到 1973 年兩種完美的投資模式對比。兩種投資模式都是初始投入 1000 美元。第一種投資模式是買入道瓊斯 30 種工業股價指數作為股價代表。在行情上漲時,100% 持有股票,在市場下跌時,保持 100% 的現金。但只做大級別的趨勢。因此在 34 年裡,一共交易 22 次,買進和賣出各 11 次。結果 1940 年的 1000 美元可以增加到 1973 年的 83937 美元。也就是說翻了接近 86 倍。第二種投資模式基本和第一種相同,初始投入也是 1000 美元,但不同的是投資標的不是股價指數,而是表現最好的各類股票,也是大級別趨勢表現好的股票,結果同樣 1940 年的 1000 美元,在買進和賣出 28 次後,最後可以增加到 1973 年的 43.5 億美元,也就是翻了 43.5 萬倍,當然在這個階段的最後兩年,投資人必須膽大過人,比如在 1971 年投資 6.87 億美元於餐廳股,年底賣出變現 17 億美元後投資黃金股,這樣到 1973 年的聖誕節就可以增加到 43 億美元。
第二組數字是關於時間和標準普爾 500 種股價指數的報酬。從 1926 年到 1996 年,在漫長的 70 年間,股票所有的報酬率幾乎都是在表現最好的 60 個月內創造的。這 60 個月只占 862 個月的 7% 而已,如果有投資者事先能知道這 60 個月是哪些月份,他就可以在這 60 個月份出擊,而在其他的月份去做別的行業或者投資其他比如債券市場,如果投資者錯過了這些表現絕佳但並不太多的這 60 個月,基本上也就錯失了這整整 60 年。